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981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集安至通化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7%、银行贷款6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工程JTL02标段路基、路面(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桥涵、隧道、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工程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地区。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路线长度82.213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米。其中JTL02标段承担K7+200-K23+700段(长16.503公里)路基、桥涵、隧道、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工程等,同时承担K0+166-K23+700段(长23.287公里)路面工程(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设大桥2120米/8座。隧道6079.5米/2座(其中包含特长隧道1座,即五女峰隧道,隧道位于JTL02、JTL03标段,JTL02标段内为进口段3305米。五女峰隧道运营通风采用斜井分段通风方式,于JTL03标段右线隧道中部RK24+180开始设置一座地下风机房及斜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JTL02标段。
2.4计划工期: 2016年8月15日-2019年12月31日,1234日历天。
阶段性工期:土石方工程、中小桥、涵洞: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大桥、特大桥、隧道(不含五女峰隧道):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2017年12月31日前确保单幅贯通);五女峰隧道: 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二衬工程;路面面层: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防护、排水、环保绿化及其他工程: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需同时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累计完成过单洞长度不少于14000米或双洞路线长度不少于7000米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累计完成过单幅长度不少于6000米或双幅(宽度为高速公路全幅)长度不少于3000米高速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必须已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可查询到。业绩最低要求内容、交工时间等有关信息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信息为准,如某项业绩信息在系统中没有显示,视为“无”。投标人填报业绩时,需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本次投标所使用业绩的项目名称,评审时将按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进行网上核对,并以核对后信息为准。网页截图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出现的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能力,其中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评审时以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对后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与评审时网上核对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所有有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均不通过资格审查。
3.5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的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招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置情况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三证合一”等,可不提供)、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上、下册)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2版)和《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售价2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公示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曲肖龙
电话:0431-89567943
传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宋莉
电话:0431-81808101
传真:0431-81808102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