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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空气质量测试仪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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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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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空气质量测试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空气质量测试仪项目

2、项目编号:管竞采 [2016]62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金额:约 25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采购范围: 2台空气质量测试仪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 技术参数详见竞谈文件)

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 3 天内供货、安装、调试 完成

8、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且需具备与本次采购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销售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报名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16年 7月 05日 至 2016年 7月 07日 上午 8: 30—11: 30,下午 3: 30—6: 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 1号楼 3楼 313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 3)、销售企业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

( 4)、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 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 2016年连续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竞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年 7月 8日至 2016年 7月 12日上午 8: 30— 11: 30,下午 3:00— 5: 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 1号楼 3楼 313室获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7月 14 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 ;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 1号楼 3楼 32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http://hnzbcg.org.cn)、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0371-66252080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路 2号附 1号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 4号院 1号楼 3楼 313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0371-67269825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 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 XX市 XX路 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 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 XX年 XX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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