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周圩佳苑东一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周圩佳苑东一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独山港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佳苑,为农民自建房小区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工程量:水泥砼道路约4758m2、雨水管道约1511 m、污水管道约1056 m,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中圈定范围内的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工程、大部分侧石、停车位、体育设施、污水管道入户接入井、化粪池等不在招标范围内。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2本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6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16 年7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51327945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6年7月8日。招标人将于 2016年7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招标文件工本费300 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15日9 时00 分,地点为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平湖独山港区 (http://www.phddz.com )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贰万元整(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全塘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全塘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329646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独山港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区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 314204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0573-85626613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13279454@qq.com
2016年7月5日
相关下载文件 | 发布时间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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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圩佳苑东一区.rar | 2016-07-05 09:46:02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