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 | ||
行政区域 | 安次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 08: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 16:53 至 2016年07月12日 16:53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4号台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8月02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俊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2360789 |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6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22650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2360789 |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9500140001
项目联系人:孙俊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60789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6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265051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360789
预算金额:21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4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A、B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厂家或经销商 3)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⑥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A包:消防电瓶车25辆,手抬机动泵36台; B包:一批消防器材(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公安安次分局消防电瓶车、手抬机动泵及消防器材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9500140001
项目联系人:孙俊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360789
采购人:廊坊市安次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6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265051
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360789
预算金额:21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8月0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4号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A、B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符合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厂家或经销商 3)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⑥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A包:消防电瓶车25辆,手抬机动泵36台; B包:一批消防器材(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