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重招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P16-PZ03-FD018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重招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519.8600
四、服务年限: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内容及需求:南沙区南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期内如因上级政策调整,南沙区建成污泥干化减量等设施,对污泥进行本地处置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成交人承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 3.本项暂定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15,198,600.00),服务期限内,按实结算。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受邀请的响应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邀请的响应供应商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受邀请的响应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必须书面承诺如下全部内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出具《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复印件且其核准处理严控废物类别为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 根据穗财采[2012]275号文,响应供应商报名同时必须出具以下证明资料方可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备查);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7-06至2016-07-12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07-13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6-07-13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7-06至2016-07-12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39910415 | |
传真: | 邮编:511455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
联系人:蔡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 |
传真:020-87762032 | 邮编:510623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87762909 |
附件: | ||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6-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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