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贾塘乡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己由海发改发[2016]3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海原县贾塘乡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海原县贾塘乡贾塘行政村(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规划执行)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网铺设工程、路灯工程、环卫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标段划分:1标段为本项目施工,2标段为本项目监理
计划工期(监理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1】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30 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建造师的资格证及注册证(施工)、监理师的资格证及注册证(监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1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2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贾塘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李强 联系人:周 洁
电 话:15769559922 电 话:1819554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