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ZB-2016-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师190团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供水工程已由十师发改委以十师(农业)备[2016]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一八八团,招标人为第十师一八八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师190团温室大棚建设项目供水工程;
2.2建设地址:第十师一八八团十四连;
2.3建设规模:建设温室大棚加压滴管设施,铺设PVC管5.12km,1套首部,砖混磅房一座等;
2.4工程投资额:118.09万元;
2.5计划工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
2.6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7月 6日至2016 年7月 10 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14:00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屯新区土地学会四楼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
联 系 人:黄建新电话: 1812905512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屯新区土地学会四楼
联 系 人:李梦然 电话:18690327557
2016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