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仓镇疏港公路延伸段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2016]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和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http://xc.pinghu.gov.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仓镇,起于平廊公路与已建的疏港公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往北张家浜跨越盐新河,再经褚家堰至红光村,终点与已建的环西路相接,终点桩号K1+566,全长1.566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中小桥31.08/2座,圆管涵8道,盖板涵1道;桥梁采用16m和13m单跨简支梁,上部为先张法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本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1730万元。
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6.5m,其中行车道2×3.75m,辅车道2×3.75m,土路肩2×0.75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中小桥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和一个监理合同段。
2.4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从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共15个月。
2.5预计监理服务期:3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7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新仓镇疏港公路延伸段工程K0+000~K1+566的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安设施等全过程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6日至 2016 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4时 0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电话0573-85272555)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自行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分中心开标室(平湖市新仓镇仓东路68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和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http://xc.pinghu.gov.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新仓镇仓东路688号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314205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73-85625512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0573-85272555
2016年7月6日
相关下载文件 | 发布时间 | 下载 |
---|---|---|
疏港公路延伸段监理强制性条件7.5.rar | 2016-07-05 11:49:28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