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FZX20160630-048
发布日期:2016年7月4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萧县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监理工程
2、批复文号:萧发改政务[2016]80号
3、招 标 人: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萧县龙城镇岱山口村龙城西市西侧。
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项目规模: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市政顶管、道路及排水等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额约6424万元(其中机电设备安装部分约2490万元,市政部分约3300万元)。
4、监理服务期: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的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 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前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结果利用承诺书(网上有相 关格式)到萧县人民检察院一楼西预防科(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西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报名。
5、潜在投标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报名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均未处于被限制或禁止投标记录期间。
6、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宿州市范围内有不超过2个(包括2个)在监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监工程)且宿州市外无在监工程,否则取消本次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发布期限: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需携带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其身份证;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必须齐全。除签字内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与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面注明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
⑤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两份且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注: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和参加开标时同时到场。
3、报名地点:萧县招投标中心二楼西会议室。
4、详细地址: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龙霄公园西段路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是报名审查合格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萧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公室亲自购买,具体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2、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
招 标 人: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7-2210626
办公地址:萧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南办公室。
八、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方式:郝军 13955750566
地 址:萧县淮海路东段
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