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新港船厂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项目
类别:政府采购 时间:2016/7/5 有效期:6天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新港船厂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项目
2016-07-04 16:07:27
采购计划编号:201606906121052022C2340
采购品目: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新港船厂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SSKJ-C-20160028)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委托,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新港船厂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新港船厂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项目
(二)项目编号:SSKJ-C-2016002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介
天津新港船厂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其老厂区位于滨海新区(塘沽)海滨大道东侧,紧邻天津港,东至天津港第一疏浚公司、南至新港航道、西至海滨大道、北至新港一号路,现状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承担船舶建造及修理任务。
此次政府采购内容为新港船厂厂区西侧部分用地场地调查与环境评估项目(场地面积约17.2公顷),经中标单位现场勘查与环境评估后,出具《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经环保部门固体处审核过后即结束该项目。
(若评测结果显示该地块需要修复,即需要进行后续场地修复的招标工作。)
(二)招标范围
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新港船厂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编写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等相关附件) ,并通过环保部门审查(固体废物及物理污染管理处),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28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二)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日9: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11室)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受权人身份证;
2.供应商需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27日9:10至9:2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01室);
(三)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7日9:30;
(四)开标地点: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01室)。
六、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隋老师 魏老师
(二)联系电话:18622294569 18522279068
七、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
(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苑辉
(四)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2-66286536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11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00
(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70851
(五)采购代表机构电子邮箱:shunshengkeji8888@126.com
(六)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600366687
九、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8日止。
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