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云南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实验室试剂采购项目(2016-45)公开招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NLB20160639 2、招标内容:免疫规划实验室试剂采购 项目预算:a标段:849,000.00元,b标段:1,064918,5200.00元,c标段:268414,4716.00元,d标段:91,555.00元,e标段:222,700.00元 招标需求一览表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共5个标段,各投标人须按标段整体提交申请,按标段整体成交,各标段 不得遗项、漏项。本项目招标需求一览表中“是否进口”标注为“是”的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标注为“否”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要求: 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 3.3主要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如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3.4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3.5投标人近三年(2012~至今)无被执行财产、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2~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7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标书时,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投标人于2016年 7 月 5 日至2016年 7 月 15 日每日09:00-12:00或14:00-17:30(北京时间)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费用:a包400元/份;b包500元/份;c、d、e包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注明E-Mail地址。 8、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 7 月 26 日09:0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号开标厅。 9、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应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每包¥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25 日17:00(北京时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交货时间:第一批交货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之后根据招标人发货通知于10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时间只可提前,不可推后。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最短交货或项目完成时间。 11、交货地点:云南省内指定地点(县级),所有相关包装、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1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天书面致函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东寺街158号 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 邮箱:lanbenzhaobiao@126.com 联 系 人:王志芃 电话:0871-64158494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银行账号:53001618658051001601招标公告附件: 一、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及金额: a 账号:39630188000208502,金额:10,000.00元; b 账号:39630188000208845,金额:10,000.00元; c 账号:39630188000208763,金额:10,000.00元; d 账号:39630188000208927,金额:10,000.00元; e 账号:39630188000208681,金额:10,000.00元;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7:00,到帐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一)银行转账: 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 五、保证金提交的程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注册; 2.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 3.投标人登陆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 1.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注册; 2.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在“保函(单)缴纳【投】”栏中填写保函相关信息并提交; 3.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提交手续,由托管银行代收保函原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交易中心网保证金系统,对已录入的保函信息进行确认。 开标时,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按照标段(包号)公开各投标人保证金提交的情况,并交评标委员会。 六、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手续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一楼受理大厅托管银行服务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建设银行:65385643,光大银行:65385602,富滇银行:65385703,技术咨询电话:65385509 注:为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排队拥堵,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保函递交手续。投标(交易)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程序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nggzy.com)《保证金投标(交易)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规则(电子化系统试行版)》及操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