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上半年玉溪卷烟厂蒸汽保温材料零星修理项目合同验收公示
项目类别 | 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 | E-6115003 |
项目名称 | 2015年度玉溪卷烟厂蒸汽保温材料零星修理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合同名称 | 2015-2016年上半年玉溪卷烟厂蒸汽保温材料零星修理 | 合同期限 | 2015年2 月 14 日-2016年6 月 30 日 |
合同编号(集团) | YX-2015-0086 | 合同金额(元) | 暂定120万元整 |
供应商名称 | 玉溪瑞兴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实施部门 | 设备技术科 | 项目实施负责人 | 陈忠明 |
合同执行情况 | 按要求工期及防腐保温工程安装验收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 ||
验收情况 | 验收组织方式 | ■会议方式□会签方式 | |
验收时间 | 2016.7.4 | ||
验收地点 | 玉溪卷烟厂设备技术科 | ||
验收小组成员 | 动力车间、卷包一车间、卷包二车间、制丝一车间、制丝二车间、膨胀烟丝车间、中试车间、复烤二车间、复合滤嘴棒车间、生产科、集团档案科、工艺质量科、安保消防科、设备技术科、审计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经济运行科等各部门代表各一人 | ||
验收标准 | 工程项目设备及维修标准和该项目技术部分要求。 | ||
验收结论 | 同意验收、评议合格,同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
1、根据中烟办[2016]1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三个保障机制文件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该合同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7月7日17:00前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书面投诉。2、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2967392。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