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HYZB-2016028KC2016028S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师188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十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6]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一八八团,招标人为第十师一八八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58%:4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师188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第十师一八八团龙口社区;
2.3建设规模:新建供水管网1768米,排水管网2252米,供热管网1719*2米,新增一台7KW锅炉及850平方米锅炉房一座,道路1263米;
2.4工程投资:1897万元;
2.5勘察、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勘察具有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具有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进行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北屯市博望东街第十师党校内学员楼2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十师一八八团;
地址:第十师一八八团
联系人: 李铎1809929802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屯市博望东街第十师党校内学员楼203室
联系人:周竟云 0906-3377115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