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公厕管养保洁除臭用品、耗材杀菌脱臭空气净化器除臭膜供应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12-1641C236033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公厕管养保洁除臭用品、耗材杀菌脱臭空气净化器除臭膜供应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420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公厕管养保洁除臭用品、耗材杀菌脱臭空气净化器除臭膜供应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包括企、事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对公银行账户(投标时出具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25);③《公平竞争承诺书》(模板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26);④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个月内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⑤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和社保证明;⑥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7月05日 至 2016年07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6日13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13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05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 | 地址:广州市文德路65号10幢107房 |
联系人:黎秀涛 | 联系电话:020-83366962 |
传真:020-83366962 | 邮编:51011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联系人:郑胜元 | 联系电话:020-83547060 |
传真:020-83541719 | 邮编:51006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有发 | 联系电话:020-8354553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