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04172016150224
1、营口开发区大伙房输水管线工程配水厂至沈鼓集团段道路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营口开发区大伙房输水管线工程配水厂至沈鼓集团段道路恢复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工程内容如下:配水厂至沈鼓集团段道路恢复工程,全长 6千米,宽 3米
投资额: 495万。
2、本工程建设地点 :营口开发区内
3、开标日期: 2016年 7月 28日下午 14:00时;
开标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4、开、竣工时间:
2016年 8月 4日― 2016年 10月 4日
5、投标保证金: 9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
7、报名条件: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 )、资质证书 (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建造师 IC卡、 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于 2016年 6月 30日至 2016年 7月 4日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资格确认后,按照相关程序,通过 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6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平安大街东,日月大道南
联 系人:祝威
联系电话: 0417-6203603
邮 编: 115007
招标代理人:辽宁兴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营口开发区昆仑大街中段
联系人:王君
联系电话: 0417-6254766
传真: 0417-6254766
邮编: 115007
E-Mail: lnx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