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绿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 | 万绿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 ||||||||||||||||||||
招标人 | 海口市万绿园管理处 | ||||||||||||||||||||
项目所在地 | 海口 | ||||||||||||||||||||
项目投资属性 | 政府国有投资 | ||||||||||||||||||||
公告内容 | 万绿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绿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6】10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万绿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海口市滨海大道,建设内容包括万绿园卫生间改造工程,圆灯、高杆灯建设工程,垃圾桶建设工程,避雷网建设工程,健身长廊更换受损、过期的健身器材工程,健康主题公园工程,建设及改造园内避雨长廊,招标控制价为8409659.89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施工合同及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达800万元或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类或绿化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级注(不要求)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6年7月8日起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8日8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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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16-07-08 10: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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