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急救中心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急救中心迁建工程已由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1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急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代建单位)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芗城区胜利西路以南,漳州市公路稽征处以西;
2.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716.04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632.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86.4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9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4.4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8层急救中心大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987.96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800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漳州市急救中心迁建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工程、水电工程、幕墙工程、暖通工程、配电室工程、实验室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基坑围护工程、室外道路景观给排水管道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通信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预算审核书、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02801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 [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9日至2016年7月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2.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7月29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保函等方式提交。
6.3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35001662433052518926
全称:漳州市急救中心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漳建工[2014]175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1日10时0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未到场验证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急救中心
财务电话:0596-2082536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路胜利大厦八幢三楼
联系人:韩小姐电话:0596-205065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幢2C,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传真:0596-2993268
联系人:小张小蔡
10.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的80%向中标人收取。
建设单位:漳州市急救中心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