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高桥镇人民政府对鄞州区公路保洁下放部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1119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15日
四、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需求及采购预算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需求 | 采购预算 |
一 | 鄞州区公路保洁下放部分保洁服务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包含路面、路肩清扫、冲洗;边沟、涵洞、隧道(仅限路面)、窨井、雨水口、果壳箱清理以及标志标线(不含护栏)清洗;绿化带垃圾清除;果壳箱损坏、遗失调换;垃圾倾倒、处理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3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道路保洁或环卫保洁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2、非宁波大市内注册的投标人,要求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具有200平米及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及管理人员(办公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的,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开标日前两个月内的由投标人名义为管理人员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报名)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我司联系报名并提交报名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缴纳标书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室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3报名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等)。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RMB:1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翁会计,0574-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1日14:0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4-88447744;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娜、徐梦蓉;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7425380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中标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