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6241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五标段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调流调压站混凝土,本项目计划使用财政资金用于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中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设计洪水采用50年~30年一遇,校核洪水采用200年~100年一遇。考虑到项目的重要性,取水口和输水系统中的交叉建筑物设计洪水采用50年一遇,校核洪水采用200年一遇。
根据潜在震源区、地震活动性参数、地震动衰减关系、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甘肃省地震工程研究院2015年2月《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已批复),给出了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输水线路工程场地50年超越概率10%的基岩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地震动特征周期0.4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根据《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一般采用基本烈度作为设计烈度,故本工程地震设计烈度为Ⅷ度,建筑物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5s。
工程耐久性,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本工程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
2、招标范围:
混凝土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C20混凝土 | m³ | 5474 | |
2 | C35混凝土 | m³ | 4092 | |
3 | C30混凝土 | m³ | 66 | |
4 | C25混凝土 | m³ | 487 | |
5 | C30混凝土,(W4F250) | m³ | 8145 | |
6 | C15混凝土 | m³ | 7414 | |
合 计 | 25678 |
注:(1)、混凝土标号不仅限表中所列;
(2)、最终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数量:25678m³
5、交货时间:2016年7月至购销合同履约结束
6、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调流调压站买方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
7.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符合国标要求和行业标准(SL)要求。
7.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7.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4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是完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应符合国标《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满足现场温控要求,提供保质保量的混凝土。
7.5混凝土厂家要有相应的生产资质的厂商。
7.6定期提供所需的实验报告及冻融循环实验报告。
7.7商混站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体系认证、试验室计量合格证、搅拌站计量检查合格证、试验室检查人员上岗证
(2)、配合比报告、出厂合格证(每车)
(3)、砂石料检测报告,并不定时进行抽检;
(4)、水泥、外加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进行不定期抽检;
(5)、按(SL)标准进行取样,并提供出机口28天强度报告;
(6)、根据工期要求可以提供14天配比,且实验强度大于8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4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要求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以上。
1.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6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温控要求。近三年有同类工程的供货业绩。
1.7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1.8制造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事宜。
1.9制造生产厂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满足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6年 7月6 日至 2016 年 7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临洮街326号水源地五标段项目部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招标文件和资料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月 26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临洮街326号水源地五标段项目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ec.powerchina.cn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五标段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临洮街326号
邮 编:730060
联系人:李世泉
电 话:13679492106
传 真:0931-4286212
电子邮件:2293719768@qq.com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五标段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营业室
账 号:6205 0139 0013 0000 0038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810007
联系人:米宏伟
电 话:0971-8088510
传 真:0971-8088500
电子邮件:464099471@qq.com
八、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71-8088172
2016年 7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