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除盐水制备系统采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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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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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江苏省高邮市龙虬镇垃圾填埋场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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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概况 |
建设规模 |
平均垃圾日处理量:全厂1050吨(350吨/天×3),分两期建设:一期700吨/天(350吨/天×2),二期再上350吨/天;一期配一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配一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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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1.保证设备顺利通过168小时性能考核。 2.保证设备全年累计运行不低于8000小时; 3.设备主体使用寿命达到30年。 |
质保期 |
成套设备联动调试、168小时验收合格签发验收文件之日后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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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并可按招标方要求予以延长,但最终交货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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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
提供除盐水制备系统成套设备,及其相应的包装、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成套技术资料、操作维修手册及其它有关的材料,并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售后服务、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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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 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至少具有发电厂类似工程业绩3个以上。 (4)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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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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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 10 月 31 日~2016年 11 月 4 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报名时提供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标书费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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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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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证金 |
贰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当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及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雍华府支行 账号:1108 0208 1910 0002 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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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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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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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80827735、15861386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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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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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