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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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2018-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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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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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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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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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龙虬镇垃圾填埋场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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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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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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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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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螯合剂采购数量、送达地点
2.乙方在提供飞灰处理螯合剂的同时,负责对甲方飞灰稳定化处理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范围为飞灰稳定化处理设施从飞灰储仓下插板阀到处理完成后装吨袋暂存后并负责运至飞灰填埋场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3.乙方提供处理设施运行所需的人员及处理药剂,并负责飞灰稳定化的运行操作,以及设备卫生、地面卫生、环保台帐、运输车、叉车、吊车、设备常规保养等工作;
4.乙方必须及时且保质保量的对甲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5.乙方每日对稳定化后的飞灰进行检测并提供含水率、内部12项重金属检测报告;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稳定化后的飞灰进行检测并向甲方提供12项重金属检测报告;
6.乙方工作人员所需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还应为其派驻现场的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7.乙方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甲方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8.乙方运营期间自行准备叉车、吊车、运输车各一台,运输车、吊车、叉车产生所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燃油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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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
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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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长期从事飞灰螯合剂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2015年4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委托运营业绩或飞灰螯合剂供应业绩,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下载的报告;
(5)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7)投标方在相关权威征信系统中查询无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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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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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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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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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报名时提供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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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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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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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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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保证金只采用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其它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二十四小时前,投标人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5149 0276 1410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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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
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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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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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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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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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江鹏
电话:1506282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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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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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