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6-094000TJ003/04
招标编码:CBL_20091218_4277987
开标时间:2010-01-08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接受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天津北仓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自控仪表系统采购及其安装提交密封投标,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2.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四平西道11号福星大厦10层
联系人:戴睿 戚晟
电话:022 27824910 、 022-2782429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01月08日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100元快递费。请传真购买招标文件的接收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及汇款回执,收到传真后,立即办理招标文件邮寄手续,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3. 投标截止日:2010年01月08日北京时间9:20
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四平西道11号福星大厦10层
随同投标文件需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迟于上述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主体为设备制造商的,必须是自控系统供货及安装施工的专业工程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并具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具备机电安装或电子工程或计算机系统集成或建筑智能化的专业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具有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投标人主体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至少5个以上正在使用的、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处理量不少于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仪表、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软件)的业绩证明,其中两个为处理量不少于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可以是专业制造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如有),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投标人如为货物制造商,注册资本应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为代理商,注册资本应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5、 2006-2008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状况;
6、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的业绩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于近3年在国际、国内有类似用途和功能的正在使用的设备,且设备用户美誉度高,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优良,无不良市场反应及投诉;并提供至少一个在中国境内的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使用业绩证明;
7、完善的售后服务功能。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保证书。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未按此要求提供,则被视为不能满足要求,将导致废标。
注:对设备制造商制造经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分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