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TYX20091202
为了加快推进玉溪市治污项目市场化工作开展,推动玉溪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建立,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率,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统一部署,玉溪市市辖八县(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人民政府决定以TOT方式转让其所属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授权委托玉溪市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并将玉溪市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中标人在玉溪市设立的项目公司。现将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玉溪市八县的污水处理厂总建设规模为12万吨/日,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规模为3.5万吨/日,具体情况如下表一所列;已列入云南省规划,已经在建的新建或扩建项目的建设规模为8.5万吨/日,具体情况如表二所列。
1、目前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表一)
序号 |
开始运营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万吨/日) | |||
1 |
1999 |
江川县污水处理厂 |
1 |
2 |
1999 |
通海县污水处理厂 |
1 |
3 |
2008 |
新平县污水处理厂 |
0.5 |
4 |
2001 |
澄江县污水处理厂 |
1 |
合计 |
|
|
3.5 |
2、已列入云南省规划,2009年及2010年应开工或建设完成的污水处理项目(表二)
序号 |
开工年限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万吨/日) | |||
1 |
2008 |
江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 |
1 |
2 |
2008 |
江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
1 |
3 |
2009 |
华宁县污水处理厂 |
1 |
4 |
2009 |
峨山县污水处理厂 |
1 |
5 |
2010 |
通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0.5 |
6 |
2009 |
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
1 |
7 |
2009 |
易门县污水处理厂 |
1 |
8 |
2009 |
元江县污水处理厂 |
1 |
9 |
2009 |
新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0.5 |
10 |
2010 |
澄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0.5 |
合计 |
|
|
8.5 |
二、招标主要内容
各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将已建、在建(含新建及扩建)的污水处理厂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在玉溪市设立的项目公司,当地政府保留污水处理厂设施所有权。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向各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设施无偿移交给各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各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作价主要依照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等因素确定,相同规模、相同工艺的污水处理厂其经营权作价相同。
本项目表二所列的项目建设由各县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立即移交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试运行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各项竣工验收之必要程序,并负责随后的污水处理厂商业运行。
本次招标采取固定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总价,竞争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方式,该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适用于全部的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期为25~30年,项目具体边界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丰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招标顾问为云南丰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招标法律顾问为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资本实力: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资者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由其组成的联合体;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中国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公司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投资者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境外投资者不要求注册资本,但需提供报名时拥有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现金的银行存款证明,或提供表明该企业拥有相应资本实力的其他证明资料。
2)运营经验:投标人或其具有控制关系的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必须从事城市水务(原水、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投资或运营经验超过1年。
3)技术力量:必须具有从事城市水务投资或运营的能力。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其中水处理或环境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4)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方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且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及中标后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参与投标,且不得另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报名方式
报名期限:2009年12月18日至2010年1月15日(9:00~11:30、2:3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的投资者须按照本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和格式报送相关资料(资料一式四份),并面送至招标代理人处。投资人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
五、后续招标程序
见本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玉溪市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帮能
联系电话:0877-2664390
传 真:0877-2664379
邮 箱:yxsszj@163.com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88号
2、云南丰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开松、高良
联系电话:0871-3159514
传 真:0871-3159088
邮 箱:24781428@163.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青年路448号华尔顿大厦1708室
3、云南丰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俊、王树清
联系电话:0871-3159766、13708446587、13888540512
传 真:0871-3159088
邮 箱:510165354@QQ.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青年路448号华尔顿大厦1708、1709室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欢迎浏览查阅及下载。
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nzb.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水网http://www.h2o-china.com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请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ynjst.gov.cn/common/home.do、云南丰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FTTZ.CN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