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00106_1015834929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09】253号文、 穗规南函【2009】580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现对南沙区万顷沙污水处理厂中心站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万顷沙污水处理厂中心站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冼先生 联系电话: 1355607634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佳迅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所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203991564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十三涌至十四涌新垦社区范围内。
四、项目概况:新建南沙区万顷沙镇污水处理厂中心站工程,污水处理站1座,总规模2500M3/D,近期规模为1500M3/D,占地面积约1500M2。通过对进出水水质、各种处理工艺及场地的实际情况,推荐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占地面积为1500M2,远期处理规模为1000M3/D.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本工程的招标内容为土建、装修、电气、设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中心站工程污水处理站1座,总规模2500M3/D,近期规模为1500M3/D,占地面积约1500M2。预计发包价约4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 年 1 月6日 至 2010 年 1月 25日 23 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年 1月 25日 9时 30分至11 时30 分。
2. 开标时间: 2010年 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南沙区环岛路290号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8万元,投标报名费为100元;
(2)投标报名费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投标人应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方式提交 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凭年度投标保证金缴费证明卡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担保及报名费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递交投标文件当天起,投标人可持《广州建设工程缴费情况表》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领取报名费发票。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后审。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自 2004 年 12 月 1 日(近5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污水处理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发布。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
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六、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
业 主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省佳迅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