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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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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2-09 16:47
浏览次数: 277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码:CBL_20100209_1016379584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020100062
项 目 名 称: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00062001
招标工程名称: 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
工 程 地 址:龙华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龙华污水处理厂位于龙华街道与观澜街道交界的清湖村和福民
村。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健办公电话:83072515, 移动电话:,15815558879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经 办 人:张超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50640.000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8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6月1日至 2012年6月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0年2月9日09:00时至截标时间2010年3月19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0年3月9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3月14日
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5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具有2006年1月1日以来承建规模不小于10万吨/日的已
建成的新、扩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或主体构筑物(主体构筑物:沉淀池或生物反应池)施工业绩。
(以完工验收文件最终落款时间为准)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
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
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
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
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会员区”下载,工本费由招标
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答疑、补遗文
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办
理投标手续: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
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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