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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污水处理厂、谏壁污水处理厂、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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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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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2-23 16:43
浏览次数: 344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码:CBL_20100223_1016601156
所属行业:环保,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32110120100202001
1. 镇江市水业总公司的 丁卯污水处理厂、谏壁污水处理厂、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已经由镇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丁卯厂:象山镇长江村;谏壁厂:镇大铁路南侧京杭大运河西侧的蔡家村;新区二厂:新区北山路西侧招标类型:施工所属地区:市辖区
(2) 工程规模: 绿化面积丁卯厂:46000M2 ,谏壁厂:33000 M2 ,新区二厂:17200 M2 建筑面积:0.00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金额:2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3-15 至2010-6-14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图纸范围内标注的绿化工程的施工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绿化工程三级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叁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建造师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根据苏建管企(2008)19号文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纯绿化企业不需提供)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经理(绿化专业)不需提供)
(5)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每个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同时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纯绿化企业不需提供);项目经理需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绿化专业)不需提供)。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登记办理诚信档案数据库和企业加密狗的,必须和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按照镇建招交[2008]1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加密锁后参加投标报名,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6313。友情提醒:请外地进镇的投标人提前并留有足够的办理时间,以免耽误报名。
10、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进镇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11、投标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单位注册地银行以单位全称开户的帐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至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帐号等详见资审文件;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11-85026306)。
投标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资审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它条件:
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范围内有权拒绝在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或有不当行为、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报名投标。
二、请申请人于2010年3月1日17:30前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地址: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16室),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两份和企业加密锁参加报名,并至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三、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及镇政建(2006)270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四、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1、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价格最低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2、评标实施细则:
①、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②、然后,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③、最后,技术标书合格的投标书,将由经济标评委对其经济标书进行评审。
经济标评委对各单位投标报价,按照从低价到高价的顺序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进行重点评审,并要求其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作出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不能成立的投标报价即是以低于工程成本竞标,属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成立的投标报价即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该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
六、投标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刻录进“投标专用光盘”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不能导入评标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0-2-23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10-3-1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12:0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17:30
获取文件地点: 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
10. 请申请人于 2010-2-23 至2010-3-1 每天上午09:00 下午17: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16室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长江路2号
联系人: 卞玉国电话: 85583611
12. 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
联系人: 包继拯、肖露电话: 850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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