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枫桥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受枫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枫桥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枫政采2010(01号)]进行公开招标,但因响应标人不足三家,公开招标失败。由于项目招商时间较紧,现经公管办批准,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枫桥镇污水处理厂 (厂区一期工程)BOT法人招商项目。
二、特许经营期限:自商业运营日始30年。
三、建设单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
四、工程概况: 诸暨市枫桥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包括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33.2公里,总投资6170万元(其中厂区建设约3800万元,管网和泵站约2370万元)。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书已全部完成编制和批复。
为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依照国家、省、市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政策意见,经诸暨市人民政府同意,枫桥镇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厂区建设采用BOT(建设??运行??移交)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政府负责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和企业入网工作。
五、报名条件:注册地在浙江省域范围内;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环保投资管理类公司;具有国家有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质要求;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认购一定比例的污水入网股金。
六、BOT合作伙伴的确定方式: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BOT合作伙伴。
七、报名时间:报名活动定于2010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10日(机关工作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至4:30时)。
八、报名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枫桥镇分中心(枫桥镇政府一楼)。
九、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人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3)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有关污水处理方面的资质证书;6)财务声明(银行信用等级证书、经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报告)。以上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档(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其它: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电话、邮寄等报名;投标保证金为200万元,交入指定帐号(递交时间在标书中明确)。
缴纳帐户名称:诸暨市招投标中心枫桥镇分中心;
开户银行:诸暨市农村合作银行枫桥支行;
帐号:201000032392397
联系人: 周晓江0575-87423870
方武超0575-87049588
传 真 0575-8704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