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重庆
1.招标条件及承包方式
1.1本次丰都县树人镇境内招标的丰都县树人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项目,已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环[2009]3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招标人自筹。本批项目已具备总承包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共一个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试运行(期限一年)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及批复、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可研报告和地勘等资料完成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到试运行(期限一年)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厂移交项目业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规模、建设计划总工期
标段编号 |
项目地址 |
项目规模 |
建设计划总工期 |
Ⅰ |
丰都县树人镇 |
设计日处理 |
7个月 |
2.2招标范围:
(1)污水处理项目勘察、设计,包括:
①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资料)的复核、补充(含补勘及其审查)和完善;
② 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和建设地址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并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各阶段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
③ 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的规模及可研报告完成城镇排水系统(厂区外管网)及进厂道路各阶段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
(2)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工程(含三通一平)的建造,包括:
① 厂区内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 厂区内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③ 尾水排放工程;
④ 设备仪器制造或采购;
⑤ 备品备件购置。
⑥ 中标人只负责厂区红线内的施工工作,厂区红线外城镇排水系统部分只做设计,不做施工。
(3)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
① 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试验;
② 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③ 人员培训、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④ 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⑤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⑥ 有关服务。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丰都县树人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几类资质:
(1)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环保运行资质:具有相应污染治理资质。
3.2未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总承包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选择合格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0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重庆市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3栋8-5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和联合体协议书等证件原件和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交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4月9日14 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创世纪宾馆六楼一教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账户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不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Ⅰ |
丰都县树人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项目 |
4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丰都县树人镇大柏树社区文庙街
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 13512311599
传 真: 02370658030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3栋8-5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3-67518336
传 真:023-67518336
201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