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00308_4529880
所属地区:河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二期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08〕)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混料及好氧堆肥车间中二期通风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八岗乡冯庄阎家村。
2.3 工程规模:日处理污500吨。
2.4 工程总投资:1.3亿元。
2.5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一期混料及好氧堆肥车间中二期通风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自2005年以来从事过类似通风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符合报名条件的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报名时间:2010 年03月08日至2010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4报名地点:郑州市国基路与长虹路交叉口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部(112房间)。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邮 编: 450044
联 系 人: 王斌 13700858583 夏守华13849041370
电 话: 0371-63985287
传 真: 0371-639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