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00311_1016887682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1. 仪征市四中排水沟截污排涝整治工程建设处的四中排水沟截污排涝整治(BT)工程已经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 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河小区南侧及石桥河
(2)工程规模:新河小区南侧建长200米、宽8米盖板涵1道,石桥河边建雨污水泵站各1座,盖板涵两侧布置污水管道各1道,盖板涵上部种植绿化,建设桥梁两座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年4月15日~2010年12月11日
(4)计划投资额:约1800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四中排水沟截污排涝整治工程的图纸中所有施工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
(3)按建设交付的形式回购
6.请申请人于2010年3月17日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2:30~5: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同时报送资格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7.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级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证书);8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09年9月--2010年2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8.资格预审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拾捌 万元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仪征市建行营业部;账号:32001747036051529993;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将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3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
4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
5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
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7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8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
联系人: 吴仕明 电 话:0514-83438289 传 真:0514-83438289
邮 编:211400
10.招标人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联系人: 刘国庆 电 话:0514-858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