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本项目经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青发改发[2010]252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
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青发改备[2010]10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青川县红光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红光乡生活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池工程
建设地点:青川县红光乡场镇
实施时间:施工1:90日历天;施工2:15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建设资金: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红光乡场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施工
施工2 红光乡污水处理池建设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必须隶属于本公司并具备其公司购买的养老保险凭据;比选申请人在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将银行转帐单和开户银行许可证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送到广元宏林建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传真给比选人(0839-3300089),领取比选方案时出示比选保证金转帐单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3月1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0年03月23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广元宏林建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场信用社
账 号: 8808012000333895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
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 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37.66 | 2 |
施工2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 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23.01 | 2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3月24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
(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青川县红光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青川县红光乡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981256023
传 真: 0839-3300089
电子信箱(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