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37家庭院雨污分流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五华区37家庭院雨污分流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五华区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总投资约为800万,项目业主为五华区水务局,项目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及单位自筹承担,招标人为五华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华区37家庭院雨污分流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 项目地点:五华区华山、护国、龙翔、黑林铺、莲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3 规模: 37家庭院雨污分流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2.4 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总投资:约800万元;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标段:本工程为监理服务总承包不做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投标人要求具备:
3.2.1 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有类似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3.2.2 建造师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经验;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经验;
3.2.4 信誉要求:无违法违纪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可从云南鼎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
虹山北路10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3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30 时至17时;
4.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省外队伍须持按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办理的入滇备案证;
5.投标文件每套售价人名币(¥600.00元),售后不退;
5.1邮购投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1开标时间为2010年 4 月12 日上午:10 时 00 分;
6.2递交地点为昆明市建筑交易中心(建业大厦8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五华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云南鼎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五华区普吉办事处内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虹山北路10号
邮 编: 650000 邮 编: 650000
联系人: 李晓艳 联 系 人: 贾云花
电 话: 3622764 电 话: 0871-8331883
传 真: 传 真: 0871-833188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 账 号: 484320000181910002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