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开招公字2004―197号
天津泰达自来水公司十二大街给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泰达自来水公司
二、工程名称:开发区十二大街给水工程
三、建设地点:开发区十二大街(洞庭路-东海路);北海路(十二大街-十一大街)
四、建设规模:DN300球管4650米
五、招标范围:给水管道铺设、阀门井砌筑等
六、承包方式:施工及阀门安装(主材甲供)
七、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八、开、竣工日期:2004年7.10月开工,2004年9.10月竣工
九、质量要求:天津市合格标准
十、报名日期:2004年4月27日至2004年5月8日(上午9:3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1:30~4:30,周五下午1:30~3:30)
十一、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4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
十二、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宏达街19号,管委会大楼)一层总服务台。
十、联系人:王新兵、孙志通
十三、联系电话:25202559、25202565
十四、报名电话:25202420、25203000
十五、文件发售: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十六、未参加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的权力。只有按资格预审程序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能被邀请投标。
天津泰达自来水公司
200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