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00198120100409011110101
招标工程名称:新民市污水处理项目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
1. 招标人名称: 新民市吉康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王远航
2. 招标人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38号 邮政编码: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叶明
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0巷4-1 邮政编码:
5. 招标项目名称: 新民市污水处理项目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
6. 招标项目地点: 新民市付家堡明渠西侧
7.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0-5-12至 2010-7-15
8. 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性质、用途: 土建工程
投标资质等级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其它土建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及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资金来源 : 总共:0万元 其中政府:50%;贷款:50%;外资:0%;其他:0%;
投资额: 0.0000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1125.00平方米
结构类型: 砖混层数: 0 幢数: 0幢
9. 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0. 报名时间: 2010-4-9 16:49 至 2010-4-16 16:49
11. 报名地点: 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2.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袁长林 电话: 23244678
14. 投标要求及备注: 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即返,留存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