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漳线长限环岛南侧自来水管道搬迁工程
招标编号:FJGJZ-[2010]011号
开标时间:2010-04-2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峡漳线长限环岛南侧自来水管道搬迁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峡漳路长限环岛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由长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预算价为¥3754637元整 ;发包价为 ¥3304081元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峡漳线长限环岛南侧在长线小区北侧先埋设DN1600(长度约169M)、DN1000(长度约80M)、DN300(长度约80M)三条临时原水管保障供水。待护坡降坡结束后再在香江国际红线外埋设DN1600(长度约80M)、DN1000(长度约80M)、DN300(长度约332M)三条永久性管道,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共计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注:在长线小区北侧原管线附近先埋设DN1600、DN1000、DN300临时原水管保障供水工期为40日历天,待降坡完成后30天完成埋设DN1600、DN1000、DN300永久性管道。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
2.6.3.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二级以上(含二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和《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管理班子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不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投标的情形;
3.6.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施工企业应在福州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部人员应从企业在福州市登记备案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4 月 9 日至2010年 4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吴航街道建设路24号)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1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4 月 21 日上午9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4 月 21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建设路24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到场签到并出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若为授权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予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予签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泮野村(二水厂)
电话:0591-2893019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晋安区塔头路158号永兴洋房6#205 邮编: 350011
电话:0591-87336165 传真: 0591-87338530-0 联系人: 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帐 号:1402070109004600702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