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0041360
一、本项目经 广安市人民政府 以 广安府办函[2010]37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gabx2010041216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广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安市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
建设地点广安市城区、协兴镇
实施时间1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约7公里管线测绘和地勘,约10公里管网初步设计
建设资金建设资金约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广安市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测绘及地勘和初步设计(一个合同段)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格甲级和市政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3)其他要求:
近三年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4月13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4月16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广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广安分行
账 号: 0516302809200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勘察设计1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二次报价38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4月19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楼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广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金广大道79号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屈 强
联系电话: 0826-2156658
传 真: 0826-21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