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00198120100412008120101
招标工程名称:新民市污水处理项目泵站工程监理
1. 招标人名称: 新民市吉康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王远航
2. 招标人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38号 邮政编码: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叶明
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0巷4-1 邮政编码:
5. 招标项目名称: 新民市污水处理项目泵站工程监理
6. 招标项目地点: 新民市付家堡明渠西侧
7.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0-5-12至 2010-7-15
8. 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性质、用途: 市政基础
投标资质等级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资金来源 : 总共:0万元 其中政府:50%;贷款:50%;外资:0%;其他:0%;
投资额: 1000.0000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1125.00平方米
结构类型: 层数: 0 幢数: 0幢
9. 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0. 报名时间: 2010-4-12 14:40 至 2010-4-19 15:0
11. 报名地点: 辽宁维尔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2.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袁长林 电话: 23244678
14. 投标要求及备注: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