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开发区供水公司供水管道主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日照经济开发区供水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天津路61号
联系人:赵之民
联系电话:13616331316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五莲路中段(广电大厦北)
联系电话:0633-8011869
传真:0633-8011869
电子信箱:luqiaozhaobiao@126.com
开 户 行:建行日照王府支行
账号:37001715736050000924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供水管道主材
2、项目编号:SDRZK2010?012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日照经济开发区上海路北(现代路?南昌路?西河水厂)供水管道主材、河套水源地供水管道主材、西宁路供水主管道主材采购,共分两包。A包:球墨铸铁管、螺旋钢管及管件,B包:阀门。采购货物清单、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五、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A包球墨铸铁管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2.5亿元(含2.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螺旋钢管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B包阀门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
2、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A包螺旋钢管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B阀门生产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4、供应商所报产品须通过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相应的检测检验报告,且供应商须出具产品出厂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5、生产制造商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0年4月8日起至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五莲路中段(广电大厦北)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3、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经核实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均不予以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代理商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A包螺旋钢管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4)B阀门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5)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检测检验报告。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4月17日9:00
八、开标日期:2010年4月17日9:00
开标地点:日照嘉豪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沈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