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白马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承担浦江县白马镇21个行政村及工业功能分区、镇区的供水任务。现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PJCQ201001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 、招标内容: 浦江县白马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BOT项目
2 、建设地点: 浦江县白马镇
3 、建设规模: 设计日供水量5000吨/日,总投资约465万元。
4 、原水水源: 浦江县白马镇里付水库
5 、运营期供水水质要求: 执行国家标准,包括《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其更新替代的国家标准。
6 、项目运作模式: BOT ;即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将成立项目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间,负责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净水厂及管网;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整个净水厂建筑及管网等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浦江县白马镇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7 、BOT特许经营期: 由投标人自主投标确定,但最高特许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含项目建设期一年)。
8 、水费价格以浦江县物价局最终确定的水费价格作为收费标准。
四、报名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007-2009 每年度都盈利 ) ;
3 、 2009 年度规模以上企业;
4 、中标者应在浦江县注册一家项目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承担在浦江县白马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报名时带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编人员,并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企业简介,信誉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国地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2009年度规模以上企业证明原件(以企业所在地统计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六、报名时间、地点:
2010 年 5 月 4 日~ 5 月 5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止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一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报名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并不负责解释。
联系人
陈 女士 0579-89397110 浦江县白马镇人民政府
黄 女士 0579-84126060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