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山镇莫城管理区2010年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一)用PE实壁管采购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 的 虞山镇莫城管理区2010年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一)用PE实壁管采购 已由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招标人委托 常熟市永拓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虞山镇莫城管理区西南路;
2.2 工程规模: /;
2.3 工程结构: 其它;
2.4 计划开工时间: 2010-05-15 ,工期: 45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2.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一标段 De250(环刚度12,1.0MPa,SDR17)的PE100级聚乙烯实壁管,约5750米。 110.0000 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及销售招标管材的生产厂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4.1.1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1.4 企业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6款;
4.1.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7 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1.8 江苏省外建筑企业已通过进市资质核验;
4.1.9 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10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1.11 根据《常熟市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工程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2 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
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0-04-15 至 2010-04-2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至 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3:30 至 16:00,持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IC卡到常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自助报名,打印报名确认单后到 常熟市珠江路384号常熟市永拓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2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2.1 报名确认单原件;
5.2.2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5.2.3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4 近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6. 其他说明:
6.1 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前,须根据《常熟市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2009)版》(常建〔2009〕134号文)先办理进市资质核验和企业信息入库手续及IC卡,办事指南可登录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scetc.cn)/行政许可/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资质核验栏目查阅。咨询电话:进市资质核验和企业信息入库手续,房屋建筑工程:0512-52822925,市政工程:0512-52707755 ;IC卡:交易中心信息管理室,0512-52822919。请外地投标企业提前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以便工作人员有充足时间录入相关数据,并制作IC卡,避免影响投标报名。
6.2 本公告2.5款改为:“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6.3本公告3.1款中“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个”改为“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6.4本公告4.1.4款改为:“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6款”。 6.5本公告4.1.6款、4.1.7款、4.1.8款、4.1.9款、4.1.11款取消。
7.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常熟市青墩塘路98号
联系人: 王正军 传真: 电话: 0512-52738647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珠江路384号
联系人: 周红 传真: 0512-52843379 电话: 18962303978
邮编: 215500 E-MAIL:
8. 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0-04-15 至 201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