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扬路雨污水分流工程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32118220100423001
工程名称 新扬路雨污水分流工程改造工程
公告信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32118220100423001
1. 扬中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的 新扬路雨污水分流工程改造工程 已经由 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扬中市三茅镇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扬中市
(2) 工程规模: 雨水管道分别为Φ600,2190m、Φ800,1000m;污水管道 Φ400,3165m;慢车道开挖及回填 建筑面积:0.00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1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至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新扬路(宜禾路至金苇路段)雨污水管道埋设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市政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6.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中市三茅镇新扬路
(2)工程规模:雨水管道分别为Φ600,2190m、Φ800,1000m;污水管道 Φ400,3165m;慢车道开挖及回填
(3)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雨、污水管道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经理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质量合格
六、请申请人于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4月29日,上午8:30到11:00,下午14:00时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加密锁及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近一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6)408号文”;
2、本工程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按抓阄法选择9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本工程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递交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账户名为投标人全称的基本账户中出票。投标保证金递交:
时 间:领取招标文件前(另行通知)
交款方式:非扬中企业采用汇票、扬中企业采用本票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47977108093001
6、若中标人的投标考核价比各投标考核价的平均值低5%以上(不含5%),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的投标考核价与各投标考核价的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八、资格预审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具有《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8、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外地(非镇江)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备案;
10、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非扬中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11、项目经理具有镇江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卡(即IC卡);
12、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15、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有行为的投标人;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施工方案20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中第四十八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0分)
(1)招标人认为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在合理的报价范围内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招标人将认为其缺乏诚意竞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认定中的平均值计算,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合理投标报价是指:投标报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相比下浮大于或等于10%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详见招标文件。
(3)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中的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80分,偏离基准价得相应扣分,每正偏离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2、施工方案分值计算(20分)
综合评分评估法,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工期保证措施。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1分
(11)项目经理答辩。2分
(四)计分规则
1、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把所有评委成员评分进行平均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3)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抽签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0-4-23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0-4-29
上午起时间: 08:30 上午止时间 11:00 下午起时间: 14:00 下午止时间 17:30
获取文件地点: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请申请人于 2010-4-23 至 2010-4-29 每天上午 08:30 下午 17:3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于俊 电话: 13952982126
1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李立国 电话: 0511-85156207 13905285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