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胶州市广州南路(香港路-科苑路)给水工程监理 | 招标方式: 公开 | |
结构形式: 其他 | 工程等级: III | |
工程地点: 胶州市广州路 | 计划工期(天): 30 | |
工程规模: 2100米 | 预计造价(元): 2600000 |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 | |
计划文号: / | 规划许可证号: | |
建设单位: 胶州市自来水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毛春英 053287233806 | |
招标代理: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惠铭艳 053282205307 | |
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图纸押金:2000(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投标保证金:5000(元) 报名条件:/ | ||
同类工程界定: 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 ||
公告特别说明: | ||
报名所需材料: 一、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2010年4月21日15时至2010年4月28日15时前(不含周六周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二、投标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原件报名时留下以备审查)及复印件(报名时项目总监应及时到场采集指纹);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上三年度完成经备案经备案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7、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注册地在胶州以外的市政企业(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市政企业应持《入青信用登记证》) 应先到胶州市建筑队伍管理处(0532-81129881) 办理进入备案登记。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000元,报名时必须交纳。外地单位采用电汇方式(开户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安信用社新城分社、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
招标报名期限: 2010-04-21 15:00:00 -- 2010-04-28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