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震后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重华镇双柏村等六个村供水工程)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10]141号、FC220-07001-2010-000092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江发改[2010]比选备案第5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施工时不允许调换,否则视为转包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4月2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5月04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蜀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油市支行营业室
账 号:230842210912492765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5月05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油市规划和建设局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江油市重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油市重华镇
邮 编:621700
联 系 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13548422056
传 真:0816-3267994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4月28日 (公章)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10]141号、FC220-07001-2010-000092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江发改[2010]比选备案第5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江油市重华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江油市震后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重华镇双柏村等六个村供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油市重华镇 |
实施时间 | 工期12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在重华镇双柏村、平桥村、福胜村、石坪村、广利村、红花村共六个村新建供水工程22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5处(泵站扬水工程5处),分散供水工程17处(打井工程14处,自流引水工程3处),包括蓄水池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解决3620人的生活、生产用水。 |
建设资金 | 中央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基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江油市震后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重华镇双柏村等六个村供水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施工时不允许调换,否则视为转包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4月2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5月04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蜀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油市支行营业室
账 号:230842210912492765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06.23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5月05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油市规划和建设局二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江油市重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油市重华镇
邮 编:621700
联 系 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13548422056
传 真:0816-3267994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4月28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