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完善工程 (项目名称)己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开发改投[2009]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开平市污水处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配套资金及上级部门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部,招标人为 开平市污水处理服务中心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完善工程
建设地点:开平市幕桥西路、潭江西路、沿江东路
建设规模:建安工程造价约1712万元。
招标内容:图纸全部(不含中控设备)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招标工期:工期120日历天(注:要视沿江东路段根据潭江大桥施工进展情况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资质,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5月06日至2010年 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在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平市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窗口),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下列资料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收复印件,验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收复印件,验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复印件,验原件);
(4)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收复印件,验原件)。
(5)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原件押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检验,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05月07日前需按不低于申请加入《名录》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详见申请《名录》需提供资料(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按照不低于《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之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私章、单位公章到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留存签名字迹、个人印鉴并进行身份核对。
4.3、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
4.4、投标申请人应按《江门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于2010年05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前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到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平市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参加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未参加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投标弃权)。本工程产生11名合格投标人,报名人数不足11名的,则全部成为合格投标人。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6月 10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平市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民营经济报、开平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平市污水处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平长沙人和东路16号3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
联系人:梁生 联 系 人: 李生
电 话:0750-2260774 电 话: 0750-3138388
传 真:0750-2292946 传 真: 0750-204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