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SB10101020100049
工 程 名 称: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沙田污水处理厂纤维滤池系统招标项目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龙岗区
公 告 时 间:2010年5月7日09:00时 至 2010年5月13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 标 内 容:
纤维滤池系统设备的设计、供货及安装
招 标 人:深圳市深水龙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明涛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天昊
联 系 电 话:13423913303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商。
2、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业注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滤料制造和供货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项目经验:
投标人应提供5万m3/d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同类项目的实际运行业绩,并提供验收报告及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注明处理规模、规格和数量、使用评价,否则视为无效),以上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须审查原件。
其他: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投标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审查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应具备滤料制造和供货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提供5万m3/d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同类项目的实际运行业绩,并提供验收报告及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注明处理规模、规格和数量、使用评价,否则视为无效),以上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须审查原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温馨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
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
“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以联合体形
式投标的,须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办理指纹采集,操作办法同上。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www.szjsjy.com.cn)
“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3、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