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编号
给水衬塑钢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衬塑钢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给水衬塑钢管 一批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一、投标厂家的资质条件
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获得用户的好评,为此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及资料。
A、银行信用等级证书(AAA)证明文件;
B、商业信誉和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要提供近2年内签订的同规模购销合同三份)。
C、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连续近三年无亏损。
3、专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次招标给水衬塑钢管的制造和供货的专业能力和生产经验,为此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及资料:
A、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省级部门以上的卫生检测单位出具的“卫生许可证”、以及国际产品质量认证IS09000系列证书。
B、生产给水衬塑钢管的经历及用户运行情况;
4、投标人应具有城市供水管网项目的经验,投标时应附上近三年五个相同类似工程实例的该项证明,并提供用户的评价以证明其曾经提供过同类给水衬塑钢管供货和进行良好服务的资历。
5、投标人应保证本次投标时所提供的给水衬塑钢管在技术上是成熟的,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给水衬塑钢管必须是投标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
6、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用于生产本次招标给水衬塑钢管的设备、制造及控制手段,并在投标时出具有效证明:机械加工设备、铸造设备、成品测试检验设备等以上设备,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7、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销售能力,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上述能力。
8、根据给水衬塑钢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须确认其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与使用寿命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
二、投标人也可以是给水衬塑钢管管材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除需提供制造企业的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授权单位(制造企业)出具的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合同号签署与履行的法人授权书;
2、代理商企业执照,其注册资本金(实收)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代理商具有经营本招标项目产品的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在川或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供货运输距离不超过12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的运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国际商会大厦13楼13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81号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23)63835624
传 真:(023)63835624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国际商会大厦12-15楼
邮 编:400020
联 系 人:陈洪坤 熊伟
联系人电话:023-67703878 67706795
传 真:023-67707161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