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顺义区市政重点工程办公室委托,拟就顺义区顺白路污水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工程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顺义区顺白路污水管线工程
1.2 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顺义城区西北侧,工程建设北起规划支路13,沿顺白路向南至减河北路,折向西穿小中河河底至小中河西岸;建设D500-D1750污水管线约2629米,检查井共计28座。
1.3 工程地点:顺义区顺白路。
1.4 工程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1.5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且具有聘用单位任命书;
2.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具备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6.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投标报名:
3.1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5月27日至6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3.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5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联 系 人:刘保芳
联系电话:010-89423092
传 真:010-89423092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