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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2010年丁蜀大港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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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5-28 17:21
浏览次数: 213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 YXSS20100500501
1、招标条件:
宜兴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宜兴市 2010 年丁蜀大港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现已落实。江苏创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2.2结构类型: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调节池、阀门井、电缆沟、污水井、污水处理系统、安装
2.4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 年 6 月计划开工至 2010 年 8 月计划竣工
2.7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大港村
2.8合同估算价:约 6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
4.2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且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
(8)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9)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非本市企业先到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登记备案;
(10)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
(11)投标单位已进入宜兴市水务施工库。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其中可选条件为:无
5、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非本市企业先到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登记备案④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注: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持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⑦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⑨授权委托书 ⑩投标保证金票据和施工图纸押金票据。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 宜兴市招投标网 公告通知栏的“投标须知”,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3报名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5宜兴市外企业参与投标必须和宜兴市内企业一样先到宜兴市建设局市政处办理《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
8.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7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0年 5月 28 日至2010年6月 3日,本公告为第一次发布公告。
10、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
评标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标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审,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单因素评标法对技术标部分只作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分值为100分。
六、对商务标的评分有平均价法、最低价法和次低价法三种办法。具体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其中的一种办法。
七、商务标评审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在清标过程中要重点比对不同商务标二级子目等内容,如发现存在不该出现雷同情况、改变工程量清单等情况被判定为废标的,不作详细评审。
(二)除因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和各工程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等被废标的外,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三)对经初评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随机抽取确定的评分办法细评。
八、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指标予以确定:
(一)基准价的确定
基准价=所有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40%+审定标底*60%*k%。
其中:k值在开标时从95、96、97中随机抽取确定。
(二)所有投标总报价与基准价比较,如果投标总报价比基准价下浮超过8%,视为低于成本价。
九、不可竞争费、规费和税金
严格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得浮动。
十、对经初步评审确认的有效投标文件,按随机抽取确定的一种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1、平均价法
⑴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其中:N的取值范围为97、98、99,在开标会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⑵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比基准价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⑶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2、最低价法
⑴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3、次低价法
⑴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十一、汇总商务标评分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二、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十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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