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00608B5 | 所属地区 | 广元 |
项目名称 | 鹤鸣等9个中心村集中供水站灾后重建项目监理(第二次) |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8日 | 截止时间 | 2010年06月11日15时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剑阁县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鹤鸣等9个中心村集中供水站灾后重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普安镇鹤鸣、城北镇柳垭等9个中心村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0年6月开工,工期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制水厂、管理房、泵站、净水系统、调节池、消毒设备、输配水管网、输电线路及改造水源工程等 |
建设资金 | 灾后重建及自筹资金 |
其他 |
监理1 | 鹤鸣等9个中心村集中供水站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3)其他要求:
1、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方案时应提供下列证书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类似业绩;3、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应注明支付比选保证金及比选项目名称并将银行转帐凭证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给比选人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6月08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6月11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剑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剑阁县支行
账 号: 2901 0104 0002 81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监理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2.65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6月12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剑阁县发改局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剑阁县水务局
地 址: 剑阁县修城坝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 向先生
联系电话: 0839-3350925
传 真: 0839-3350925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6月08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