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00628D4 | 所属地区 | 绵阳 |
项目名称 | 江油市敬元乡松潘村等两个村供水工程施工 |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8日 | 截止时间 | 2010年07月01日15时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江油市敬元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江油市敬元乡松潘村等两个村供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油市敬元乡 |
实施时间 | 工期9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自流引水17处,打井工程2处;解决敬元乡小石村、松潘村2041人的生活、生产用水 |
建设资金 | 中央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基金 |
其他 |
施工1 | 江油市敬元乡松潘村等两个村供水工程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含临时)。施工时不允许调换,否则视为转包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6月28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7月01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四川蜀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江油市支行营业室
账 号: 230842210912492765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64.09 | 4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7月02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油市规划和建设局二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江油市敬元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江油市敬元乡
邮 编: 6217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13981132762
传 真: 0816-3267994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6月28日(公章)